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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款畅销多年的国民饮料,在“露露杏仁露”的背后,围绕其商标使用权的纷争已持续多年。上市公司承德露露(,SZ)与其关联企业霖霖集团(由露露集团更名而来),以及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汕头露露)的诉讼战也出现了新的进展。
据承德露露4月6日下午披露,公司起诉前任董事长王宝林、前任董事兼总经理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。
承德露露称,二被告在职期间以承德露露的名义,与霖霖集团、汕头露露等秘密签署《备忘录》、《补充备忘录》等关联交易合同,向霖霖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汕头露露公司51%股权。此外,二被告还擅自授予汕头露露有关“露露”无限期的商标、专利许可使用权等。
这一起诉似乎是承德露露对汕头露露的一次反击。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梳理发现,汕头露露曾在年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。而根据广东法院的终审认定,上述《备忘录》、《补充备忘录》有效,汕头露露使用“露露杏仁露”这一商标系合法行为。
显然,有关露露商标的使用权情况并未因此前汕头露露的胜诉而尘埃落定,伴随着承德露露对其前董事长的起诉,露露商标纠纷再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