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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顺德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,责任该谁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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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广东佛山顺德市一名老人被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,经送医抢救无效,不幸身亡,随后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*府进行情况通报,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。

这一判断或许出乎很多网友的意料,其实这应该是意料之中的,因为镇*府方面的判断是从刑事责任方面的预先判断,主要是为了排除预谋犯罪的可能,从刑法上的意外事件上看,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的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,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,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,故不能认为是犯罪。

在民法上意外事件也带来责任的免除,但对于意外事件的判断通常只能由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予以认定。

就这起事件而言,狗主人因管理动物的过错,罗某因擅自牵狗采取安全措施不够等过错,*府也已经要求行为人依法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,考虑到罗某尚未成年,经济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来承担,承担法律责任,付出一定的侵权代价也是对他们的警示和教育作用,有利于防范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,只有依法惩处民事于前,教育和管理措施真正到位,才能拉紧那根约束宠物的无形绳索,避免类似事件刺痛人们的眼睛。

网友评论

至于网友们说女孩逃跑,那只是道德方面的事啦,希望通过此事件,能给广大宠物主人一个提醒,有宠物的主人请看护好自己的宠物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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